各县市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办法》(鄂环发〔2022〕32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实行记分制,评价指标记分依据以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归集的信用信息为准,累计计算信用分值。参评单位首次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的初始分值为80分,下一周期信用评价初始分值为上一期评价分值,扣分在完成信用修复后自动清零。
2024年度参评企事业单位共737家,根据参评企事业单位2024年度环保信用信息,拟评定环保诚信单位2家(绿标),环保信用良好单位712家(蓝标),环保信用警示单位20家(黄标),环保失信单位3家(黑标)。(评价结果查询网址:******:8030/HBHB/index.action)
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联系电话:0717–******)。
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