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5-1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5年度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025年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筹资标准以上年度河南省平均工资为基数,在缴费年度的第一个月按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分别按50%的比例承担,退休后不再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1600万元,最终以当年度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宛城政采公开-202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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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12号中原农业保险大厦6层601号、7层701号、8层801号 |
16,00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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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5年度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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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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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兴涛(组长);李建平;徐吉珍;任俊杰; 陈文灵;乔丽;尚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48,8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 ·南阳市 ·宛城区)》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宛城区人民路299号
联系人:李贞铎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居委会粮食局家属院方园小区1幢1单元301室
联系人:赵连合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连合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