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化县陈家村2024年产业融合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82号一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浙(宁2025)采-07
项目名称:宁化县陈家村2024年产业融合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化县陈家村2024年产业融合项目设备采购 | 1.00 | 480000.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采购包1: 1)承诺函:投标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与其它投标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形,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本项目所属类型为:货物类;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82号一层
******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82号一层)通过现场或转账方式购买本询价通知书文件
售价:¥3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82号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82号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湖村镇商业街3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西山路82号一层
联系方式:叶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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